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实行许可或者备案的管理制度。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,应当申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第二类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,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。除法律规定的个别品种少量购买外,禁止无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。